1、认真执行学校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做到文明热情接待,听取陈述耐心,答复问题明确、处理问题及时认真;
3、对于重大信访材料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不得将举报、控告材料转送给被举报、控告人或被举报、控告单位;
5、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6、不得泄露信访机密;
7、不得介入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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