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保驾护航
——在中共武汉科技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孙国胜
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年来的工作回顾
自我校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一手抓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着力治标,一手抓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治本,保证了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后,学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党委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印了《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汇编》,明确了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内容。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与各项行政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考核。每年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领导班子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反腐败意识,我们紧紧围绕创新载体、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身边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国法知识答题和竞赛;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教职工收看《责任的呼唤》等电教片和电影。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形成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三) 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协助校党委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形成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若干实施办法、相关制度规定相配套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要求,纳入机关行政部门及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两次修订了《机关部门岗位职责》,并将学校党委常委、各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编印成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四)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
纪委负责人参加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参加干部任用、人事、财务、住房出售与调整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的工作,参与决策过程中的监督,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充分发挥纪委在各项行政工作中的监督保护职能。在基建监督、招标监督、招生监察方面,纪委都派纪检人员参加,支持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事。
强化审计监督,促进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反腐败工作中源头治本的作用。近年来,审计部门发挥审计职能,有效维护了学校财经纪律,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奉公、依法行政,为学校节省了大量资金。
深化校务公开,推进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学校每年财务收支情况、发展规划以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事项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接受群众监督。
(五) 认真接待群众信访,严格依法查办案件
截止2009年12月,纪委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7件(次)。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纪委逐件进行分析核实,认真进行调查处理。截止2009年12月,纪委共立案10件,结案10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次)。我们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相结合、总结办案工作与堵塞管理漏洞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学校原党委书记吴国民、原校长刘光临的腐败案件,使学校声誉蒙受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剖析发案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但主要是其自身的原因。主观方面是他们过分看重个人权力,相互争权夺利;在身居要职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改造,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客观方面主要是受到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思想的负面影响;学校制度有待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回顾十二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员工的支持与参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先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贯穿于学校党建和各项行政工作,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抓制度的落实、对干部的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贯彻过程中不平衡,有些单位“一把手”没有真正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个别单位对禁止“小金库”认识不清,经费的保管与使用不够规范。
二、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核心,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工作。
(一) 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形成“五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开展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各级党组织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自的重要职责,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狠抓落实。
(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必须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把以人为本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强化民本意识;把围绕中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强化大局意识;把改革创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强化创新意识;把制度和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点,强化监督意识;要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等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继续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确保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
第一,抓责任制落实。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各级责任制都已建立和完善,今后应主要抓好落实、检查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抓教育。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抓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加强对招生、收费、招标、基建维修等腐败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干部成长安全、权力运行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积极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民主党派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
第四,抓制度建设。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等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招投标制度,建立和健全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科研政策体系;健全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第五,抓队伍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及业务建设,鼓励纪检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抓好二级单位党组织中纪检监察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反腐倡廉骨干力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让我们在新一届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保驾护航!为实现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